美國稅務局規(guī)定每年每個父母(包括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)可以免稅贈予每個子女1.4萬美元,所以比如一對新婚夫婦要買房,雙方父母四人每人分別頂格贈予的話(等于能贈予8次),小夫妻可以最多收到11.2萬美元。這筆錢,雙方都不需要交稅。
但注意啊,這說的可是美國父母和美國子女之間的贈予。如果美國子女收到海外父母的贈予,一年超過10萬美元,就必須要填3250表通知稅務部門了。未報表的人,最高可罰款贈予額度的25%(如多人從海外向某美國公民匯錢,會引起其它麻煩)。如果中國父母在美國買了房,想作為遺產留給子女,那就更不合算了,因為海外父母終生免贈予稅只有6萬美元的額度,房產無疑會被課以重稅。
我不把財產直接贈予到美國,我在中國贈予孩子財產行不行?
注意,美國是實行全球征稅的國家,美國公民丶綠卡持有者或三年在美居住超過183天,均需全球納稅。這就是越來越多的美國綠卡持有人放棄綠卡的原因所在。
理論上,美國居民的海外收入,每年有10萬美元的免稅額度。但只有勞動所得之類主動收入才可享受免稅額。像企業(yè)分紅丶銀行利息丶投資回報如房產和股票售賣所得收入,則不可以。所以,在中國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再售賣等方式轉移財產,是同樣要交稅的。
如何合理避稅呢?
在確定美國身份之前處置資產,比如在國內名下的股票,那么在辦理美國身份之前出售掉,就不必交15%的資產所得稅了。
讓夫妻中收入較少的一方申請美國綠卡,然后不給孩子辦美國身份,先讓綠卡一方帶著孩子在美國讀書。這樣孩子作為非美國居民可以繼續(xù)享受中國的“免稅贈予”,等孩子成年后再申請美國身份,由于有長年在美經歷也比較容易申請。
如果將資產轉為現(xiàn)金陸續(xù)帶往美國,是不是就不用被征稅?
就業(yè)是最大的民生,對一個家庭來說是天大的事情。要穩(wěn)住現(xiàn)有的就業(yè)崗位,同時還要創(chuàng)造更多新就業(yè)崗位。
這個情況取決于您是否是美國稅務居民。如果是美國稅務居民,在海外任何的地方變賣資產,還要看你的資產變賣之后是賺錢還是虧錢。如果虧損就不需要被征稅,如果賺錢則需要依照美國國稅局的稅法稅率來課稅。
1.登陸之后成為美國稅務居民,在那個時間點開始結算。
2.在登陸前不需要報稅,因為你還沒有成為美國稅務居民,但是要注意在登陸之前你在美國停留時間超過了183天的話,那就可能會成為它的稅務居民。
女方賣房收入存入國內戓海外銀行卡,登陸前這部分財產是否應該由銀行出具資產證明并公證?這部分資產是否可免稅?
建議計劃申請美國移民的人在移民前都應該把所有資產做個清單,有可能的話也把它做公證。
另外因為這部分財產是您在移民前也就是成為美國稅務居民之前,把房子賣掉產生的收入,所以是不需要繳稅的。